函轉「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報送本局,俾利113年度第2梯次補助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3年9月23日新北客文字第1131893045號函辦理暨本局113年4月11日新北教人字第1130625146號函續辦。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該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人員(含公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就各校報名費請領清冊、申請補助報名費檢核清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身分證影本、成績單及收據暨切結書)等,請各機關學校先行審核無誤後,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本局彙整,逾期視為放棄;將檢核清冊電子檔併同請寄本局人事室孫懿薰科員(AR1405@ntpc.gov.tw),俾利113年11月30日前函送客家委員會,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另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部分說明如下:
(一)公立學校及幼兒園:本局將另依國教署期程進行調查,如有疑問,國小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吳宓檈科員,(02)29603456分機2753;國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高小筑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2665;高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魏文達輔導員,(02)29559019分機15。
(二)私立學校:
1、參加「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者:依說明四(一)循例由本局另行調查,相關疑問並請依學制階段別詢問各該承辦人員。
2、參加「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考試」者:依客家委員會之實施計畫第陸項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審核後,逕向該會申請,免經本局層轉。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3年9月23日新北客文字第1131893045號函辦理暨本局113年4月11日新北教人字第1130625146號函續辦。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該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人員(含公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就各校報名費請領清冊、申請補助報名費檢核清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身分證影本、成績單及收據暨切結書)等,請各機關學校先行審核無誤後,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本局彙整,逾期視為放棄;將檢核清冊電子檔併同請寄本局人事室孫懿薰科員(AR1405@ntpc.gov.tw),俾利113年11月30日前函送客家委員會,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四、另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部分說明如下:
(一)公立學校及幼兒園:本局將另依國教署期程進行調查,如有疑問,國小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吳宓檈科員,(02)29603456分機2753;國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高小筑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2665;高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魏文達輔導員,(02)29559019分機15。
(二)私立學校:
1、參加「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者:依說明四(一)循例由本局另行調查,相關疑問並請依學制階段別詢問各該承辦人員。
2、參加「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考試」者:依客家委員會之實施計畫第陸項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審核後,逕向該會申請,免經本局層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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