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場地使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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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區中正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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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場地使用申請

新北市中正國中戶外場地申請規定及辦法
一、 依據: 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
二、 目的:提供學生從事戶外教學活動之場所,以活化學校場地及設施。
三、 申請辦法及程序:
(一) 填寫申請書: 申請人於課程執行日一週前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室外場地申請表填寫教學內容等資料。
(二) 場地登記及確認:繳交填寫完整之室外場地使用申請表並與場地管理單位確認可否借用並核章。(室外場地負責單位:運動場-體育組、專科教室-設備組、藝文中心及一般教室-總務處)
(三) 將申請表交至教務處教學確認課程內容。
(四) 核示:校長裁示。
(五) 借用:跟各單位登記借用鑰匙。
四、 場地使用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 運動場以體育課程為優先,在不影響體育教學活動原則下,得申請借用場地,並至體育組辦理登記。
(二) 使用戶外場地均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五、 校外場地使用:
戶外場地請依照戶外教育實施辦法提出申請,並先洽相關單位,且遵循公共運動設施管理規定。
六、 請務必於課程實施3~7天前提出申請。
七、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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