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年資案,得依本函辦理改敘,請查照轉知辦理相關事宜。
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導

:::

職前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年資案,得依本函辦理改敘,請查照轉知辦理相關事宜。

主旨: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依本函於3個月內辦理改敘,請查照轉知所屬公立學校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說明: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2日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