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第1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2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1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服務群科。
三、旨揭重要期程說明如下:
(一)開缺名額公告:
1、一般類科: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
2、服務群科: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
3、兩類簡章開缺名額皆將依上述期程以公文函知各校,並同步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ec.ntpc.edu.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ntpc.edu.tw)。
(二)其餘資訊詳見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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