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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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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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

主旨:轉知教育部及法務部共同辦理「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及「第17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6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51168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教育部與法務部自97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各項競賽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以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三、旨揭競賽活動摘述如下: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3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3年級)」分組競賽。

2、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

3、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4、網路初賽:自114815日(星期五)起至1141025日(星期六)止。

5、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6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局(處)。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2、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

3、教案參賽:自114815日(星期五)起至1141015日(星期三)止。

4、活動獎項:各組取前3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四、請貴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將旨揭競賽要點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及鼓勵師生自114815日(星期五)起至本競賽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踴躍參與活動。

()請貴校於114715日(星期二)前上網(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填復活動聯繫窗口資訊,以利後續宣導及聯繫。

()為期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於活動期間(1148月至12月)將本活動網站(https://compete.law.moj.gov.tw)納入學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以避免競賽活動期間,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請貴校將本競賽活動納入相關會議宣達或結合學校校內相關活動,透過各式管道加強宣導,並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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