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正國中午餐退餐規定(111年10月03日開始實施)
新北市中正國中112學年度午餐退餐規定
112.08.16
- 本退費規定係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午餐經費收支要點」修正。
- 本退費規定經111年09月26日午餐會議決議,112年06月29日午餐會議修訂之。
- 因本校有實施部分假別可”退請假當日午餐費”,故需要申請當日退費的學生家長請於當日上午9:00前填寫線上表單。
- 若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退費申請,依決議將不退費。
- 本規定經午餐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
- 午餐秘書於每月月底統一結算完成後進行退費。
- 午餐退費申請表單連結如下:https://forms.gle/WYndbwUEy6JMAjoT9
- 相關午餐退費適用情形如下表所示:
項目 |
適用情形 |
午餐退費規定 |
1. |
公假 |
最遲於退餐日前”三個工作日”提出申請並完成請假手續。 (另業務承辦人或指導老師可提出紙本申請書) |
2. |
事假 |
最遲於退餐日前”三個工作日”提出申請並完成請假手續。 |
3. |
病假 |
當日上午9:00前提出線上申請並完成請假手續,當日可退費。如逾期後提出線上申請則當日不退費。 |
4. |
生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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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喪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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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冠中重症隔離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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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團體班級活動 團體社團活動 |
最遲於退餐前”7天”由導師或社團指導老師提出紙本申請書並繳交至學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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